朔政办发〔2014〕40号
《365双试投注_cctv3直播365_365bet网投官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4年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6月23日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农村建设的迫切任务。根据《山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4〕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坚持与巩固两轮“五个全覆盖”成果、办好“五件实事”相结合,与工业化、城镇化相结合,与实施“百企千村”扶贫开发工程相结合,与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结合,与深化改革,加快转型综改试验区、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相结合,遵循规划先行、完善机制,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四位一体、统筹兼顾,分步实施、长期推进的原则,大力实施以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重点的完善提质工程,以采煤沉陷治理、易地搬迁、危房改造为重点的农民安居工程,以垃圾污水治理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工程,以美丽乡村建设为重点的宜居示范工程,确保今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组织有力、推进有力、协调有力、示范有力,为实现2020年全市农民普遍住安全房、喝干净水、走平坦路、更多农户用上清洁能源,农村环境整洁,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开好头,起好步。
二、年度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完善提质工程。主要任务是围绕加强农村基础建设,突出路、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围绕完善农村公共服务,重点提升农村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服务水平。
1.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完成50公里的新改建县乡公路建设;解决10个建制村严重的“通返不通”问题;实现村村通客运班车,加大公路养护工作力度,使县乡公路技术状况达到“良”。(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6个县区每个县区规划建设1条旅游公路,2014年建成20公里。(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推进农村集中式供水,提高自来水普及率。优先解决山老区、采煤采矿区农民饮水安全问题。2014年积极争取资金解决6个县(区)17个乡(镇)20个村、3所学校、0.97万农村人口、0.3万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加快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县(区)、乡(镇)、村建设,逐步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
——加大天然气开发利用,逐步推进燃气管网向村镇延伸。山阴县、右玉县2014年实现供气;朔城区实施延伸至北旺庄村、南邢河村、木寨村、曹沙会村、十里铺村;怀仁县实施延伸至西关新农村、郝家寨新农村、城内村、毛皂镇、柳东营小集镇、卢沟村小集镇;平鲁区实施堡子沟村、后盾村、羊圈村、前安家岭村、后安家岭村、羊井沟村。(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加快推进以退耕还林工程和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为重点的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完成营造林33万亩(其中:朔城区完成7.92万亩,平鲁区完成8.79 万亩,山阴县完成4.89万亩,怀仁县完成3.1万亩,应县完成3.75万亩,右玉县完成4.55万亩)。(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加快推进全市100个村庄道路绿化、环村绿化、街巷绿化、庭院绿化和公共绿地建设(其中:朔城区20个,平鲁区15个,山阴县20个,怀仁县15个,应县15个,右玉县15个)。(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加快推进退耕还林移民搬迁工程。2014年搬迁4349人,其中:平鲁区1084人,山阴县700人,怀仁县1516人,右玉县1049人。启动实施森林防火重点县、农林交错区户籍人口150人以下的村庄窝铺实行易地搬迁。(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2.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市直学校、平鲁区、怀仁县、应县、右玉县已经开始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市、县(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完善工作程序,确保每一所学校教学实验仪器、图书、音体美卫器材和“班班通”多媒体设备全面按标准配备到位,力争全部通过省级验收,进一步缩小县城之间、城乡之间和校际之间的办学差距。2014年平鲁区接受教育部督导评估。(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启动名优教师校长支教工程,促进校长、教师交流常态化。2014年,市区和各县区要制定名优校长、教师支教工程,各县区要选择10—20名优秀教师和校长进行对口支教,每学期支教必须达到30天以上。(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继续与农村高标准寄宿制学校捆绑建设14所农村幼儿园。2014年改扩建农村幼儿园任务为14所,其中朔城区3所,平鲁区1所,山阴县2所,怀仁县3所,应县3所,右玉县1所,开发区1所。努力实现全市每个乡镇拥有1所中心公办幼儿园的目标。要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管理制度,特别是建立幼儿园教师准入制度和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制度,规范幼儿教师队伍管理,尽快消除无证办园现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深化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农村全科医生培养,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和保障水平。加快推进朔州大医院建设。改善县级医院医疗设备条件,加强信息化建设和能力建设。继续升级改造乡镇卫生院建设,加强乡镇卫生院内涵建设及人员培训工作。继续巩固提高村卫生室全覆盖水平,着力提高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争取资金,建设一所高标准、上档次、有规模的市级全科医师培训基地。(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整合各类农村文化惠民项目和资源,推动县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工程”,完善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级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建设17家单独设置的乡镇文化站;建设4家街道文化活动中心;新建65家乡镇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力争300人以上村电子阅览室建设完成50%。(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实施广播电视卫星户户通提质工程,力争完成4000户任务。(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整合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统一制度规范、统一机构名称、统一政策标准、统一管理服务、统一信息系统”。
全面实施“三三工程”,即摸清三个底数:(1)农业户口(城镇户口)总人口及人口年龄结构;(2)已登记参保人数占符合参保条件人数比例;(3)各档缴费人数及占总缴费人数比例。抓好三项工作:(1)抓好征缴扩面和养老金发放工作;(2)抓好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3)抓好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工作。实现三个迈进:(1)由制度全覆盖向人员全覆盖迈进;(2)由粗放式管理向规范化管理迈进;(3)动员参保群众由低档交费向高档交费迈进。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在国家和省定65元的基础上,提高到95元。(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完善农村公共服务,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20个。(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二)农民安居工程。主要任务是在采煤沉陷区、地质灾害易发区、连片特困区重点实施易地搬迁。改造农村困难家庭危房。
1.加强采煤沉陷区治理。
——对采矿破坏村庄进行详细调查摸底、评估鉴定,结合新农村建设、城镇化推进和产业布局调整,统筹制定我市采煤沉陷区治理方案,积极争取把我市的采煤沉陷区治理列入“十三五”期间试点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国土局、住建局、财政局、农委)
——启动采煤沉陷区治理试点工作。我市未列入国家“十二五”采煤沉陷区治理试点规划。2014年重点对极度损害严重的村进行摸底,制定治理搬迁规划。(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国土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财政局、农委)
2.加强地质灾害治理。
——配合市发改委对我市5个县区采矿破坏村庄进行详细调查摸底,了解采矿破坏村庄的现状、发展态势、村矿搬迁意愿、搬迁规模等,对于威胁大、急需搬迁的村庄优先纳入搬迁计划。(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对33个中型以上隐患点进行科学监测,推动全市通联的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平台建设,今年治理1个大型隐患点。对暂时不具备工程治理条件也无法搬迁的,纳入群测群防技术监测系统。聘请专业技术队伍对我市地质灾害易发区的4个县区进行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进一步核实灾害现状和搬迁治理规模,建立一套完整的地质灾害数据库。(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对33个受中型以上隐患点威胁的村庄,通过详查进一步核实底数,编制搬迁规划。启动地质灾害搬迁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3.实施危房改造和易地搬迁。
——对7100户农村困难家庭实施危房改造。(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继续实施农村住房抗震改建试点工作,通过新建、加固等方式,指导农户建设安全、舒适、节能、美观的住宅,整体提高农房抗震水平,并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推广。(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完成全市3县(区)10村3692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牵头单位:市扶贫办、发改委)
——启动实施重要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移民搬迁工程。(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三)环境整治工程。主要任务是以农村污水治理、垃圾治理为重点,兼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新一轮农村环境整治,推进垃圾统一收集、污水有序排放、村庄环境整洁。
1.实施乡村污水治理。
——污水治理要与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紧密结合。在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的基础上,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完成10个村的乡村污水治理任务。(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2.实施乡村垃圾治理。
——继续实施乡村清洁工程,不少于370个行政村达到省市考核验收标准,其中朔城区75个村,平鲁区65个村,山阴县65个村,怀仁县50个村,应县60个村,右玉县55个村。(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3.加强畜禽粪污治理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
——支持畜禽养殖场(小区、专业村)标准化改造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重点完成6个规模养殖场(小区、专业村)畜禽粪污处理,建设1个区域性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10个村级处理点。(牵头单位:市畜牧局)
(四)宜居示范工程。主要任务是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基础上,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产业发展与环境承载相适宜,生活改善与生态保护相统一,历史文化传承与现代文明相融合,打造一批家园美、田园美、生态美、生活美的美丽乡村。
——制定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标准和专项实施意见。(牵头单位:市农委)
——启动实施108个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2014年重点建设21个工矿一体示范村、历史文化和特色文化示范村、绿色生态示范村、休闲旅游示范村。(牵头单位:市农委)
——提倡因地制宜实行多种洗浴方式,大力提高农民的公共卫生意识和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21个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21个高标准公共浴室。(牵头单位:市农委)
——加快推进农村改厨改厕和沼气池建设。因地制宜发展规模化沼气。大力发展无害化厕所,加快推进农村改厕建设,今年完成1500座改厕任务。(牵头单位:市农委、住建局、卫生局)
三、政策制定及责任分解
(一)制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涉农资金使用。鼓励在县一级把资金集中起来,捆绑使用。(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农委)
(二)制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土地使用管理办法。优先安排农民安居工程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设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易地安置的移民新村和沉陷区治理项目用地,凡搬迁村庄具备复垦条件的,可以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解决。(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三)制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和财政奖补机制。鼓励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参与建设整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完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四)完善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政策。制定我市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保证金管理办法。探索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多元投资体制机制。(牵头单位:市国土局、发改委)
(六)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农村住房、基础设施的信贷业务。(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七)制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奖促治”政策。市级今年统筹500万元资金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先进县和美丽宜居示范村实行以奖促治。各县区也要建立以奖促治政策,对具有推广价值的示范工程和村庄实施奖补。(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农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组,对这项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制定规划、综合协调、统筹安排、加强督导。目前开展的涉及农村人居环境的各项工作和工程项目,按照领导不变、分工不变、职责不变、资金渠道不变的原则继续推进,认真制定本部门、本行业工作方案。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比照省政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组办公室的体制,成为实体化工作机构。市编办牵头,市农委配合,落实编制、人员和经费。
(二)细化目标任务。对本行动计划确定的每一项重点任务,要建立“五个一”工作机制,即“一项重点任务、一个牵头单位、一个责任领导、一个责任机构、一套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表,责任要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
(三)坚持规划先行。市直有关单位根据任务分工编制专题规划和实施方案。各县区要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统筹协调的原则,制定2014年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各县区都要编制和完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村庄整治规划、古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完善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加强规划分类实施管理,鼓励农民参与规划编制和实施,提高规划可实施性,科学指导村庄建设。
(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召集或委托召集人召集。为工作方便,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各成员单位原则上每月向联席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原则上每周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一次工作情况,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联席会议及办公室、其他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加强信息沟通。
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县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组办公室每月要按时统计汇总情况并上报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组办公室。
(五)强化考核奖惩。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年度任务全面完成。
(六)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进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治理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环境整治的浓厚舆论氛围。
五、进度安排
(一)5月底前各县区成立相应的领导组和工作机构,并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各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
(二)5月底—6月底,召开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动员大会。组织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人员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参观考察浙江等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
(三)7月份组织分赴各县区督查指导,了解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各县区实施进展情况。
(四)12月份对各县区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打分排队,综合考核,全市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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